国务院昨日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改革启动在即,调整后的改革方案与最初方案有哪些异同,提前下调油价会给相关行业和成品油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从总体改革方案看,专家表示,争议十多年之久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和成品油价格改革最终获准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市场化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国家实现科学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由于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此次降价在元旦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之前,这意味着12月19日到1月1日之间这段时间不征收原定燃油税,新方案将增加的燃油税额实际上等于让给了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
[税费改革]
最终方案与征求意见稿无异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此次公布的税费改革方案与此前征集意见时的方案无异。
开征燃油税后执行现行油价
此次价格调整,许多人担心到元旦燃油税开征后,油价会在调整后的基础上再涨8毛钱,从而使消费税达到1元。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也就是说,开征燃油税后,汽油价格就是经过今日零时下调后的价格。
[专家解读]
增收消费税相当油价再降8角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指出,调价方案规定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这意味着明年元旦增加燃油税费征收后,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幅度将远远大于目前的幅度。“这相当于汽柴油出厂价每吨下调约2000元,汽柴油税前价格则相当于每升下调1.7元左右。”周大地说。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学系主任白重恩认为,此次政府先把油价下降一部分,到明年1月1日再把一部分价格下调替换成增收的消费税,相当于税前油价再降8角,但税后价格不变,这响应了广大群众的呼声,体现了政府对民意的关注。
政府回购已转让收费路权
18日,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副司长徐文兴表示,燃油税改革付诸实施后对现有的二级公路收费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明确规定,二级公路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徐文兴是在就“落实《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发表上述看法的。徐表示,《办法》规定二级收费公路权益不允许转让,对此项政策的调整变化,必然会涉及到此前已转让的二级公路收费权项目。对于这些项目,国家可依财力状况,采取回购的方式处理。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收费公路建成通车后,转让方将其合法取得的收费公路权益有偿转让给受让方的交易活动进行规范。
特殊利益群体保障受关注
修改后的改革方案在燃油税费改革内容上并没有太大变化,那么此前社会各界提出的关于改革公路收费和保障特殊群体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会得到落实吗?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社科院财贸所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对记者说,事实上,原先改革方案已经明确了国家解决这些问题的原则,详细解决方案相信会在改革实施中给予明确。
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问题为例,这个改革方案并没有明确时间表。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说,因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很难一刀切。有的地方财政状况好一些,取消收费后地方政府可以承受;但也有很多地方财政状况稍差,如果一刀切要求取消收费,可能会影响这些地方的财政收支运转。
(新华社、京华时报供稿)
●公路养路费
●航道养护费
●公路运输管理费
●公路客货运附加费
●水路运输管理费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六项收费
汽油
柴油
1
0.8
0.2
0.1
调整后
调整前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元/升)
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