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中国公司昨日证实,全球行贿确实涉及中国电力、交通、医疗市场。但对于相关涉及人员的处理问题,西门子中国公司无法给予回应,并表示将尽快把相关问题提交德国总部。
(今日本报A14版)
跨国公司在中国行贿的事,早不是什么新闻,西门子公司更不是“独苗”。鼎鼎大名的沃尔玛、朗讯等公司都有过此类劣迹。遗憾的是,这些公司虽然在其他国家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与制裁,但在中国却总是不了了之。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外国公司在中国的行贿问题,我们的容忍度会如此之高?为什么国外对这些公司的“零容忍”,到了我国就成了“无限容忍”?
要知道,商业贿赂是世界各国都不能容忍、不能允许、必须严惩的一种行为。但是,西门子公司在2002年到2007年短短的五年时间内,建立了高达6000多万美元的“贿赂基金”,用于“开拓中国市场”。在这些“贿赂基金”的作用下,西门子公司一下子从中国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获得了高达20多亿美元的订单,这难道不值得思考吗?
现在的问题是,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的情况下,我国相关部门竟然又像对待朗讯等公司一样,用沉默来对待,试图通过沉默来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外国公司行贿中国公务人员的行为又如何能得到遏制?
笔者认为,对外国公司贿赂中方人员的行为,也应当像其他国家一样,实行“零容忍”,对行贿行为穷追不舍,对行贿者穷追猛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外国公司在中国的行贿行为,净化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我国的良好形象。 (江苏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