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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拿家里人钱没事 偷丈母娘两万元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3:33  扬子晚报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李某却三番五次偷窃家里的钱,忍无可忍的岳母最终报了警。近日,浦口区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李某现年28岁,本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前段日子他迷上了赌博无心工作,最终被老板“炒了鱿鱼”。没了稳定收入来源,又要继续赌博,李某打起了家里人的主意,几次偷偷“借”走了父母的现金和存折,被家人发现后,李某老实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今年夏天,李某又遇到以前的老赌友,很快又重操旧业。在老赌友的安排下,李某先后借得高利贷10万多元,经过几番激战输得血本无归。不久,债主催得紧,李某又动起了家里人的主意,想先从家里弄点钱还上。李某想起曾在无意中发现岳母有一张两万多元的存单,刚好岳母的身份证和岳母家的钥匙也由自己保管,于是他用钥匙打开了岳母的家门,将岳母的存折偷了出来,第二天用岳母的身份证到银行将钱全取了出来赶紧还给债主。由于怕家人责怪,李某连夜跑到了徐州躲了几天。李某回来后家人发现存折丢失,问李某是不是他拿的,李矢口否认,岳母无奈报警。警方调查发现门窗未动,很可能是“内鬼”作案,加上李某前几次在家里拿过钱,很快将视线锁定在李某身上,最终在网吧将其抓获。李某归案后很天真地认为自己是拿家里人钱不算偷,更谈不上犯罪。浦口区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诉讼。检察官认为,构成盗窃罪依据有两点: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所以李某还是要负刑事责任。 杨建栋 赵春 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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