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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粉佳人”欠千万老不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3:33  扬子晚报

  “红粉佳人”娱乐公司及其董事长欠下千万元巨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占着闹市区1万多平方米的经营用房不走,当时这在南京是轰动性的事件,市民都在看着法院如何啃下这块难啃的“骨头”。去年9月的一天,100多名干警悄悄进入了“红粉佳人”娱乐公司,在公司上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就执行完了,这场“执行风暴”让市民拍手叫好,让老赖胆寒,对被执行对象的震慑作用至今仍很显著。

  欠债千万不还

  “红粉佳人”娱乐公司位于南京新街口闹市区的隆盛大厦,当时颇有名气。“红粉佳人”欠下房东红泥大酒店房租453万元,其公司董事长朱某欠下红泥大酒店实物及股权转让费756万元。双方为此打起官司,后经白下区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红粉佳人”公司和朱某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支付100万元,余款从2007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分别付清。对于2007年7月1日后新产生的租金,“红粉佳人”每月15日照交,但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迁出承租房屋,并交还给红泥大酒店。

  双方当时还约定,若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约定义务,红泥大酒店与“红粉佳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红泥大酒店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红粉佳人”必须迁出承租房屋,并归还相应欠款。结果协议生效后,“红粉佳人”和朱某迟迟没有履约,并拒绝迁出隆盛大厦。2007年7月26日,红泥大酒店向白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找朱某谈话,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但均遭拒绝。9月13日,白下区法院在隆盛大厦“红粉佳人”公司张贴敦促执行公告,责令该公司于当月17日前迁出。但敦促时间届满后,“红粉佳人”和朱某仍没有动静。

  法院制定了百条预案

  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白下区法院执行法官董旭松介绍说,处于大厦四五层的“红粉佳人”,每层楼有包间、酒吧、演艺厅40多间,各种出入口就有7个,且光线较差。朱某的妻子抵触情绪很大,该公司还雇用了一些“保安”负责看场子,这些人如果在场,随时都可能冲击执行现场,阻挠执行。可能还会有部分员工以未拿到工资为由,滞留现场,影响执法。一些供货商闻讯,也可能赶到现场要债,局面将很难控制。白下区法院多次召开会议,最终形成1万多字共100多条预案,几乎想全了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并提出相应对策。昨天,记者看到了这份事后多次被其他法院借用,作为重大执行案件预案典范的执行预案文本。

  这份预案显示,当天执行共动用南京市中级法院法警、各区法院干警、区公安分局民警115名。他们在现场总指挥指令下,分成警戒组、实施组、谈话组、后勤保障组和法警机动组。把每个人的责任、布控地点、行走路线全部事先作了安排,连灭火毯和保障医生都想到了。为确保执法的公正透明,他们不仅派出几名干警全程录像,还请人大代表、检察院检察官、相关媒体现场监督执法。

  百余干警强制执行

  去年9月18日上午8时30分,法院通知朱某夫妇到法院谈话,但最后通牒无效,法院立即通知已经赶到现场的执行干警开始执行。

  9点45分,100多名干警悄悄在五楼集合。堵住出入口、喊话通知、清退现场人员、张贴封条、物品登记造册……依照预案,执行人员迅速进入自己指定位置。由于事先准备充分,3个小时后,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100多个KTV包房,逐间贴上封条;“红粉佳人”的现场工作人员被逐一清出,所有物品、账目都被一一登记造册,强制执行圆满完成,没出现一起意外事故。

  下午一点半钟,干警们刚回到法院,又接到红泥大酒店的报告,说突然来了80多名不明真相的人,欲强行进入已被查封的现场。得知此事后,法院又立即派出60名干警火速赶到现场。现场谈话后得知,这批人原来是这里的员工,进入查封现场,是为了取回自己留在办公地的物品。随后近3个月内,法院组织双方对执行的款物进行庭外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己协商解决。

  点评:依法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权利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手段。为解决执行难,确保不让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打“白条”,南京法院创设了新方法,其中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国开了先河,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被推广。本报通讯员 中法宣

  本报记者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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