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卢学民 记者 柯娟)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2009年起,省交警部门将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化进程,各级交警部门将积极协调各级法院、司法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结合”机制,并借助多种社会调解力量,更加稳妥地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善后工作,帮助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维护其正当权益。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