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建“巡回法庭” 交通事故处理更便捷

  本报讯(卢学民 记者 柯娟)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2009年起,省交警部门将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化进程,各级交警部门将积极协调各级法院、司法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结合”机制,并借助多种社会调解力量,更加稳妥地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善后工作,帮助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维护其正当权益。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