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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定月收入低于663元者为低收入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3:39  国际在线

  本报讯 北京将在近期出台低收入群体认定标准,初步拟定为北京低保标准的1.7倍,即663元左右。标准确定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群将增加10万人左右。

  昨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以低保线作为受援标准,不能满足低保边缘人群的需求,建议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因此二审草案第十条修改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30元调整到390元,涉及的低保人群为14万人左右。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新形势,北京将在近期出台低收入群体认定标准,初步拟界定为北京低保标准的1.7倍,即663元左右。经测算该低收入群体人数约有24万人,标准确定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群将增加1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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