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沈度、彭鹏报道:昨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近日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通知要求,这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于本月底前到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物价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到核发《票据购领证》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各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与本通知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一律予以取消。各收费部门和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拒绝执行,各地不得将取消的收费项目转为或换名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92项,包括义务教育借读费,以及48项文凭、证书等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