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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败诉人肉搜索第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4: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报道 北京一名女白领写下“死亡博客”后跳楼身亡,她生前留下的“死亡博客”却引出中国第一次进入司法程序的“人肉搜索”案。昨日,该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张乐奕设置的“北飞的候鸟”网站、转载相关信息的商业网站大旗网,均构成侵权。但同时,判决亦谴责王菲的婚外情行为,称其违背社会基本道德。

  网友网站都输了官司

  据悉,法院昨日判令被告大旗网赔偿因“人肉搜索”受到伤害的原告王菲精神抚慰金3000元等;被告张乐奕赔偿原告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多元并道歉等。对此判决,大旗网表示可能上诉。而张乐奕则回应:王菲作为一个有婚外情的男人,居然能得到精神抚慰金;自己作为知情者披露他的这种行为,居然被判赔偿5684元,这是不公平的,将会上诉。

  另外,法院认定另一被告天涯公司在王菲起诉前及时删除有关内容,履行了监管义务,不构成侵权。

  法官谴责了婚外情

  昨天宣判后,朝阳法院就此案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审法官在会上表示,法院谴责侵犯个人隐私的人肉搜索行为,同时,也谴责有违社会基本道德的婚外情。

  法官表示:王菲在案件审理期间承认与东方确实有婚外情。根据姜岩的博客显示,姜岩因此遭受巨大伤害,承受巨大精神痛苦。法庭合议后认为,王菲的婚外情行为违背了婚姻法,背离了社会的基本道德标准,应予以批评。

  法官还指出:我们在审案时注意到,“人肉搜索”这种网络搜索模式,具有搜索主体的不确定性和搜索对象的随意性等显著特点。“人肉搜索”一旦被滥用,容易误导公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法院已就此向工业和信息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其对“人肉搜索”加强引导。

  新闻背景

  女白领书写死亡博客

  去年年底,北京女白领姜岩写完死亡博客后自杀,其生前好友张乐奕得知姜岩死亡后,于2008年1月注册非经营性网站,披露王菲“婚外情”和个人信息的行为,引发众多网民使用“人肉搜索”的网络搜索模式,搜寻与王菲及其家人有关的任何信息。“人肉搜索”使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更有部分网民在大旗网等网站上对王菲进行谩骂、人身攻击,并拨打王菲公司的办公电话,要求开除王菲,还有部分网民到王菲家庭住址处进行骚扰,在门口刷写、张贴“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

  大旗网于2008年1月14日制作了标题为《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BLOG日记》的专题网页,网页中也使用了王菲、姜岩和第三者的真实姓名,并将姜岩的照片、王菲与第三者的合影照片、网民自发在姜岩自杀身亡地点悼念的照片、网民到王家门口进行骚扰及刷写标语的照片等粘贴在网页上。

  之后,王菲以正常生活、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相关人士和网站诉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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