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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亿攻坚经费投入职业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5:35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凌)我省职业教育将迎来发展的春天。12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向全省下发,其中确定2009年至2012年,我省将多渠道筹措攻坚经费100亿元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按照《决定》规划,到2012年,全省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将发展到262万人。

  优惠政策丰富多彩

  《决定》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地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为了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素质,到2012年,将对全省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轮训一遍。此外,还要求我省百户重点企业创造条件为教师到企业实践提供无偿服务,并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吸纳省百户重点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

  民办公办一视同仁

  《决定》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以及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方面,《决定》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可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种)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将参照大专学历人员待遇执行。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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