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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护电办”保电网安全保经济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6:09  深圳特区报

  

成立“护电办”保电网安全保经济发展
昨天,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成立。

  “‘护电办’的设立是我市适应电力发展新形势,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创新和尝试。”昨天,在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简称“护电办”)成立揭牌仪式上,市贸工局副局长殷勇称,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护电办”,既解决了供电部门有能力没有职权、地方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有相应职权而缺乏人力物力的电力执法全国性难题,又通过建立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的常态管理机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保障了电网运行安全,更保障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用电。

  殷勇称,设立“护电办”符合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解放思想的要求,符合深圳市敢于改革敢于创新的特点,使我市成为南方电网五省范围内第一个地方政府委托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打击窃电行为的城市,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这是我市在打击窃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上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电力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首次大胆尝试。

  据了解,新成立的“护电办”由贸工局对该办进行行政执法委托,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维护电力设备、电力线路安全和电能使用秩序,并接受市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对危害电力设施、电力线路和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的行为依法制止和实施行政处罚。深圳供电局局长金基民表示将全力配合“护电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供电企业的专业优势,确保深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供应。

  涉电犯罪猖獗威胁电网安全

  今年2月25日凌晨2点,供电人员接报:位于松岗街道广田路的电缆沟内冒烟、起火!抢修人员火速赶往现场,调查发现:电缆沟内14条电缆被剥皮3800米,因电缆被剥皮引起爆炸起火,导致线路跳闸,烧坏电缆2000米,直接经济损失约1千万元,并造成燕罗站F10、F12等14条线路全部停电,影响松岗辖区内1000多户工业用户、1000多户居民用户正常用电。

  “当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涉电犯罪行为已成为严重影响深圳电网运行安全进而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保护电力设施形势相当严峻。”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称,近年来,伴随深圳经济高速增长,深圳电网建设也是日新月异,电网规模不断扩大,为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电网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恶化,严重威胁到深圳电网甚至广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保障深圳电力有序供应、提高供电可靠性带来极大的困难,并直接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市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事件3721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671.74万元;2007年共发生电力设施案件4400多起,直接经济损失约4310万元;2008年1-11月份全市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651起,直接经济损失约4300.09万元。

  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电力违法活动的机制建设

  2004年,市贸工局和供电部门对电力执法工作的反映引起市领导关注,责成市法制局和贸工局起草了《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暂行办法》,经过近1年的调研考察及反复征求意见,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府令形式发布,该《暂行办法》就设立有关管理机构和授权委托执法等事项做出了安排。此后,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设立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对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管理机构的设立、职责和人员做出了相应规定。2006年,市贸工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深圳供电局建立了联合打击窃电和盗窃电力设施行为工作机制,该机制在电力行政执法、打击电力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供电部门多管齐下构筑涉电犯罪“防火墙”

  面对保护电力设施的严峻形势,深圳供电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2008年广东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以“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和“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由局领导挂帅,自上而下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日常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单位)工组职责,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保护电力设施培训。今年为配合“三电”专项斗争行动,制订并下发了《深圳供电局2008年配合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深圳供电局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宣传方案》及《关于做好“三电”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供电局、输电部、变电一、二部结合实际制订子方案,落实责任人、指定人员,拿出办法、拿出措施把“三电”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之外,我们还积极与政府、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开展各种专项打击行动。”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称,充分发挥公安、供电在本专业领域的优势,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印发了《深圳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工作规定》,明确了管辖与立案、日常防范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护线队职责,并确定了各公安分局专项联络人,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收购电力设施的废旧物品收购站,从源头上堵截销赃渠道。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供电局对宝安、龙岗片等区已开展6次大清查行动,数次突击检查,查获禁收电力设施2400多公斤,查封6间中大型违法废品收购站。

  “我们还安排专职护线队在午夜或凌晨案件多发时段,定期对重点输电线路开展特巡、夜巡,并联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出动警犬对电力设施被盗严重、周围环境恶劣地段开展伏击和巡逻,加大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这位负责人称。今年初,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长期跟踪、排查,6月25日,联合警方在罗湖春风路电缆隧道打掉两个正在盗窃电缆线的犯罪团伙,抓获盗窃、销赃犯罪嫌疑人10名,这是近几年来我市破获的第一起集盗窃、销赃一条龙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

  高科技为电网“保驾护航”

  “要筑起涉电犯罪的防火墙,还需要加大科技手段的运用。”这位负责人称,依靠科技进步,深圳供电局近年来大幅度提高输电线路铁塔塔身防盗螺丝的安装高度,对线路铁塔9米以下部分使用防盗螺丝,对杆塔拉线离地3.5米以下全部采用玻璃钢及环氧树脂包裹保护环,并对报警中心设备及45座变电站已老化红外线报警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其次,更换全市所有变电站门锁,并着手研究装备密码指纹锁等高性能锁具,对边远变电站电缆沟入口进行封堵或加装电缆沟红外报警器,排查灵敏度差或老化的红外线报警设备并进行更换改造,对重要生产场所闭路电视监控设备进行升级,监控录像储存增到45天。

  此外,供电部门还从内外加强管理,制定了《深圳供电局外来施工单位标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机动车辆、施工机具的标识,便于公安机关识别真假,有效打击;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明察暗访,有效掌握安保人员到位及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安保等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执行力,强调各场所的直接管理者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生产、办公场所出入控制,严格执行登记检查准入制度,所有员工一律佩戴工作牌进入,并通过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和培训,让供电人员对窃电形势、方法、技术更新了解,提高反窃电技能。

  据了解,用电稽查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管理作用,与贸工、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加大反窃电力度,为国家和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统计,今年1-11月该局共查获三类案件874宗,挽回电量损失5225万千瓦时,追回电费3918万元,追回违约使用电费1273万元。

  “电网安全关系大家,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还需要人人参与,营造全民护电氛围。”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称,为形成人人护电的良好社会氛围,供电部门上半年在人流密集的车站、路段及案件重发区域设立候车亭护电公益广告,提醒民众关注保护电力设施,营造全社会护电氛围;制定并下发《深圳供电局关于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打击涉电犯罪需要专业力量,协调各方形成合力

  “打击涉电犯罪,保障电网安全,需要各方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中,深圳供电局虽然在贸工局的领导下通过联手公安等部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有效打击涉电犯罪活动方面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阻力。

  “由于电力设施遍布城乡郊野,仅110千伏输电线路达2000多千米,防范难度大,案发后取证也比较困难。”这位负责人称,其次,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司法检察审判上存在一些衔接配合问题,在打击违法收购全属材料方面也存在各行业、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法规不配套的情况。此外,还存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查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供电企业提取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证据欠缺法律效力、无保护电力设施专项资金导致工作开展不理想、执法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

  据了解,刑法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证据采信、犯罪界定以及立案、量刑标准等方面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对重大案件的认定和处理,电力、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认识上有较大差距,很多案件即使公安机关已立案,也往往因法律依据不足而难以进入诉讼程序,使许多犯罪分予侥幸逃脱打击。同时,目前的警电联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机制工作力度尚弱,导致报案程序较多,成效不理想。

  新成立的“护电办”,将使以上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建立保护电力设施的常态管理机制,保障社会经济和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市贸工局会同深圳供电局积极开动脑筋想问题,创新思维找办法,经过长时间的研究论证,决定推动成立市“护电办”并获市政府批准。“护电办”受我市电力主管部门——市贸工局领导,并由市贸工局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具有鲜明的维护电业安全的特点,在依法维护电力秩序、依法查处因涉电引发的治安案件并配合刑警部门侦破因涉电引发的刑事案件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工作。在“护电办”的工作中,将充分利用深圳供电局及其他电力相关机构的电力专业力量,大力发挥供电企业用电管理的基础优势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为保护电网安全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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