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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领在职伤残补助金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7:25  大河网-大河报

  郑州张女士问:

  我丈夫2007年5月因工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一次性发给1万多元伤残补贴。9月1日他又回到单位上班,单位给他重新安排了一个新岗位,比原来的岗位每月少收入三四百元。听说工伤保障有在职伤残补助金,请问我丈夫能否领取?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恢复工作后由于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用人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七十,本人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该条例第34条规定:“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你的丈夫可以凭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工伤前后的工资单向其所在单位主张领取在职伤残补助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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