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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青海省今起执行成品油新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7:27  青海新闻网

  ●西宁地区(一价区) 90号汽油(II)最高零售价每吨6285元 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755元

  ●省内二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6395元 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865元

  ●省内三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6525元 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995元

  ●省内四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6765元 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6235元

  青海新闻网讯 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与此配套,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汽油、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此价格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实施。

  青海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决定我省成品油从今日起执行新价格:西宁地区(一价区),90号汽油(II)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6285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5755元。省内二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6395元;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5865元。省内三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6525元;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5995元。省内四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6765元;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6235元。其他非标准品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

  汽油、柴油最高零售调整以后,中石油青海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零售价格,但不得高于发改委确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作者: 倪晓颖)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5元 柴油 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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