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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鼓励跨国公司总部集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7:39  解放日报

  

“15条”鼓励跨国公司总部集聚

  本报讯 (记者 吴卫群)黄浦区每年将从财政预算中拨出60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奖励和支持注册在黄浦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发挥其集聚效应。昨天,黄浦区召开专门会议,向与会外商宣布15条政策,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企业认为,条条政策都是扎扎实实的“干货”。

  为解决商务成本不断增高和土地、能源等瓶颈约束日益凸显等难题,上海决定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总部经济机构。日前,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对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此《实施意见》基础上,黄浦区整合相关的部门资源、政策资源,“第一时间”制定相应配套措施,设立了专项配套资金给入驻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多项补贴和奖励。

  这15条具体政策,除了区政府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拨出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专项资金之外,还包括对新引进的注册且税务登记在黄浦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根据其租赁期限及租赁面积给予装修补贴;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其员工进行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做出贡献的楼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区外经委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设立审批、认定、变更、年检等配备专员,提供全过程服务等。

  据了解,黄浦区将充分利用楼宇资源丰富和楼宇建设前景广阔的优势,一手推进老大楼改造和次新大楼二次开发,一手推进新开发楼宇项目建设,尽快为落户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楼宇资源。

  黄浦区还要求区各相关部门在为落户企业提供“一对一”专人服务基础上,加快完善各类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商业、宾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类配套服务,并将开发建造人才公寓,供外来人才居住,全力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

  相关报道:15条政策件件是“干货”

  (刊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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