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家住海南藏族自治州的王生贵上个月在省城某大医院做了静脉曲张手术。出院后,王生贵拿着大大小小一沓报销单据到当地合管办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用了十多天时间才给报销。从明年开始,像王生贵这样的农牧民,在出院当天就能直接报销医药费。
2003年我省实行新农合制度后,参合农牧民住院看病,都是自己先交钱,然后到当地合管办报销。2006年,我省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牧民就医报销。12月18日,省卫生厅发布的消息称,从2009年3月开始,把省、州(地、市)级医疗机构也纳入垫付直报范围。至此,参合农牧民医疗费用垫付直报范围将覆盖省、州(地、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我省新农合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面实行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制,实现就诊、报销“一站式”服务,参合农牧民出院当天就可以报销医药费。
医药费用垫付直报是指参合农牧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由个人按实际缴纳医药费用,在当次诊疗活动结束后,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补偿规定给予垫付报销,并定期与参合农牧民所在县合管办结算所垫付费用。参合农牧民住院时,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医疗救助对象要提供医疗救助证,在省级和州(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还需提供县合管办开具的转诊证明,因急诊直接到省、州级医院住院的,应在入院5日内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手续。
据了解,我省自2003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减轻农牧民医药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保障农牧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牧民群众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农牧民参合率达96.5%,累计受益人口达到763.1万人次,补偿医药费用达5.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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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开始,全省330万农牧民也将有自己的健康档案。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卫生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记者了解到,农牧民健康档案将由其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建立,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农牧民家庭健康档案,村卫生室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农牧民个人和家庭基本健康资料主要通过日常门诊、健康检查、家庭调查等方式获取,并不断积累和完善。
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体检结果,以及完成全程计划免疫儿童的保健资料、平时在区外就诊患者的资料都将纳入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将成为农牧民就医、医生诊疗的基础性依据,医疗机构将对所有建档农牧民的就医看病、用药治疗、健康生活给予及时指导,并根据农牧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和疾病发生规律,制定相应的疾病预防措施,大力开展健康教育等。
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李秀忠介绍,建立农牧民健康档案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充分发挥乡、村卫生机构在保障和促进农牧民健康中的主导作用,及时为农牧民提供科学规范的预防保健指导服务。同时,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农牧民健康状况和疾病发生、流行规律,为建设农牧民健康保健信息平台打下坚实基础,推进城乡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健康指数。(作者: 幼丽 周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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