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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夹心层”安居难题破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8:03  法制日报

  不再限制收入和家庭财产 厦门“非低收入”人群也可购买保障性住房

  本报厦门12月18日电 记者郭宏鹏从今日起,福建省厦门市“非低收入”人群也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了。厦门市日前发布消息称,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出售首批368套保障性商品房。这意味着,“非低收入”人群首次成为保障性住房的受益者。

  据了解,“非低收入”人群在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后,申请者的收入和家庭资产将不再受限制。与申请对象上的“宽松”相比,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在户型和退出机制上有严格限制:户型限定在60平方米,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转让需向政府缴交60%的增值收益。

  与常见的经济适用房相比,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在价格构成上,增加了征地拆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房价由基准地价、建设成本和相关税费3部分组成,厦门岛内均价暂定7000元/平方米,岛外5000元/平方米。以厦门岛内动辄上万元的商品房而言,保障性商品房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厦门市保障住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对低收入家庭所设定的收入标准之上,仍有大量住房困难群体无力从市场购买商品房,住房保障覆盖率依然偏低。面向“非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商品房,可以有效缓解“住房夹心层”的安居难题,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

  据介绍,目前,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保障性商品房构成的厦门市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未来几年内,厦门市的住房困难群体有望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

  截至目前,厦门市已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20个,其中在建项目17个,可提供2.5万多套住房,整体投资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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