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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服刑人员矫正个别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8:0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柴黎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在今天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说,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据介绍,全省监狱系统全面推开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构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评估标准体系。目前,已对53000余名服刑人员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42000余份,初步实现了“一人一策”的个别化矫正。全省监所全部成立了服刑、劳教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5年来,已对160000余名服刑人员、全部劳教人员进行了心理测试,对38000余名服刑、劳教人员进行了咨询和治疗、实施危机干预10000余人次。

  “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基地1000余个,开展技能培训12000余人次,推荐就业180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率达85%以上,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2%。”缪蒂生说。

  江苏构建了以服刑、劳教人员帮教基地、帮困基金、法律援助工作站、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为主的“两基三站”社会帮教格局,已建立帮教基地69个,聘请社会帮教志愿者1900余人。并加强与服刑、劳教人员户籍所在地联系,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无缝对接,全面落实分类帮教制度,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8.9%,安置率达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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