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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部实现全面小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8:29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指出,东部地区有望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东北和中部地区有望在2015年至2017年基本实现,西部地区则任重道远。

  监测显示,2007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64%上升到81.3%,实现全面小康程度和提升幅度都居四大区域之首。

  东北地区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60.7%提高到2007年的74.8%,仅次于东部地区。得益于振兴东北政策,从2006年以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有望在2015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中部地区发展基础不如东部、东北地区,但近年来发展势头可喜。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55.8%上升到70.3%,但比东部滞后4至5年,比东北滞后2至3年,有可能在2017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差,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开发力度,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52.3%上升到64.6%,比其他区域滞后了2至6年,有可能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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