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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着幸福着

  30年是个什么概念,那是一万多个日日夜夜,这里有太多太多的故事,今天我想讲三个小故事,来和大家一起回忆那逝去的年代。

  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之初,我就调进了省检察院工作。记得报到那天,人事处的同志问我:“你愿意到研究室还是经检处工作?”我回答:“服从组织安排。”说实话,当时我真不知道研究室是干什么的,经检处又有何职责。就这样,我被分配到研究室工作。上班的第一天,我被领进了研究室和法纪处共用的一个大办公室。主任把我带到了一张办公桌前说:“你就暂时坐在这儿吧。”这张桌子的主人是一位老同志,出差去复查冤假错案了。当时,复查“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是检察院的一项主要工作。临走前她给我空出了一个抽屉。这样我便拥有了一个抽屉和一个暂时的桌面。抽屉使用时只能轻轻地拉,稍一用力就会掉到地上。有时,桌子的主人回来,我就只能打游击,谁出差,就用谁的桌面。我的“检历”就这样开始了。

  恢复重建后,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没有现在这么多,研究室承担着主要的文字工作。一次,室领导安排我写工作总结,我费了不小的劲,写好后交给一位老同志看,他修改后要我重抄一遍再交给组长,组长修改后,要我重抄一遍交给主任。主任修改后,让我再重抄一遍交院领导审阅(当时没有电脑,全院只有一部老式打字机,除重要文件外全靠手抄)。我嘴上没说什么可心里直嘀咕,为什么抄了一遍又一遍,这不是浪费劳动力么?但是抄着抄着,我发现,经过多次修改,文章越发显得重点突出,语句流畅。而且通过一遍遍重抄,我对每次修改都了然于心,这时,我才省悟到,原来老同志在教我如何写文章。从此,我虚心向老同志们学习、请教,在撰写每一篇文章前,我都会仔细琢磨,力争做到主题突出,用词准确。

  在研究室工作几年后,我有些不安心了,天天抄抄写写,一点新鲜感都没有。我羡慕办案一线的干警,同时也很后悔,自己当初为啥没选经检处?这时,院领导交给研究室一个课题:检察机关如何为乡镇企业发展服务。我在一位老同志的带领下到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萍乡市调研,当时正值隆冬季节,我们住在条件很差的一个小招待所,屋内没有水也没有卫生间。白天,我们坐着一部老吉普车跑乡镇,车况不好时还要下来推车;晚上坐在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房间里,一边跺着脚一边翻阅案件、收集材料,经常熬到深夜。十几天的时间,我们跑遍了所有的县区检察院和不少的乡镇。回到院里,我们撰写了一份详实的调研报告,为检察院制定相关措施提供了依据,得到了省院领导的肯定,报纸也给予了摘登。这次调研,使我明白了研究室的工作一样大有可为。

  以上讲的三个小片断虽很普通,但却是我近30年从事检察事业的一个缩影。

  前些天,我参加了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的评审工作。搬回家两大捆参评材料,40多名参评人员,每人一大本,课题少的几千字,多的上万字。每一份材料我都仔细阅读,常常熬到深夜。家里人笑我说:“没见过你这么认真的。”其实,他们不理解,我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能很好地概括我的态度:“工作着、幸福着!”这是我的深切感受,也是我对检察工作的深深眷恋。

  (作者单位:江西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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