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卓)今后,在雨花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一旦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将终生不得在该区从事食品相关行业。昨日,雨花区开展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全区总动员,并在全市率先出台一系列治乱重典。雨花区委副书记周杏武宣布,雨花区将通过3到5年努力,率先建成“全国食品安全城区”。
据悉,雨花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9380家,其中生产企业461家,占内五区60%,而流通量则占全市80%。该区461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含百余家无证照企业),90%集中在黎托片区,40%以上是10人以下的小型生产企业或加工作坊,这些小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小餐饮店、小摊贩则主要集中在城区背街小巷、高桥、红星等市场周边,经营条件简陋,卫生状况差。黎托、高桥等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主要集聚地和主要流通集散地问题较多,虽经多次专项清理,但往往死灰复燃。
周杏武表示,雨花区将根据区情,将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锁定为黎托、高桥等城郊接合部的不规范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
如何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雨花区将严把食品安全的源头、出厂、市场、餐桌等四“关”。值得一提的是,雨花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监管空前加强:针对黎托片区等重点区域,一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将被黄牌警告,并公开曝光;对1年内2次抽查不合格的食品,吊销该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对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法追究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一律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取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终生在雨花区从事食品相关行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