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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条民生条款惠及408万残疾人

  本报讯(记者 李卓)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减免税收,可就近就便入学减免学杂费,就医免普通挂号费……明年2月1日起,《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实施。昨日,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肖红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湖南残疾人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全省408万残疾人将享受一系列优惠。

  该《办法》全文共29条,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就医、出行和维权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教育方面,规定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由学校减免30%的学杂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和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残疾人,还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补助。

  《办法》还从制度上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经营场地;依法减免税收;按照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拨款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没有最低标准的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城市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报刊亭、收费公厕等服务行业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不低于10%的岗位供残疾人就业。

  《办法》中不乏充满人性化的民生条款: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除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外,残疾人可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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