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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三峡大坝-葛洲坝两坝间实行船舶分道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9: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武汉12月19日电 (周崇禧、欧阳虹)昨日从长江海事局获悉,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两坝间水域实施船舶分道航行规则。为确保规则的顺利实施,长江海事局决定于12月25日试运行。这标志着三峡大坝-葛洲坝(以下简称“两坝间”)近45公里的水域从此告别了无具体航行规则的历史。

  对两坝间船舶航路进行规范,净化通航环境,优化通航秩序,保障两坝间水域船舶航行及枢纽运行安全一直是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及长江海事局的重点工作。2005年起,长江海事局着手开展了两坝间航路规范研究工作,并于当年积极走访了有关单位,分析两坝间水流原型资料,提出了总体思路。2006-2007年,广泛开展了两坝间船舶航路观测工作,起草了《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船舶分道航行规则(初稿)》。2008年,长江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多次组织人员对规则进行了审核、修订,形成了送审稿。

  《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船舶分道航行规则》充分借鉴了《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和《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的成功经验,并在综合分析两坝间航道条件、船舶特性和枢纽运行特点的基础上分为洪水期和非洪水期航行规定。洪水期(每年6月1日1800时至9月30日1800时),以“上行走缓流或航道一侧,下行走主流或航道中间”为基本原则,设置双向航路和大砂坝-老虎洞、狮子脑-丁头镇两个横驶区。非洪水期(每年9月30日1800时以后至次年6月1日1800时以前),船舶实施各自靠右航行。考虑航道弯曲特性和船舶航行需要,规则在石牌弯道设置了通航条件受限制航段、在葛洲坝上引航道口门至野人沱右岸水域设置了沿岸通航带。同时,规则也吸收保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法规、规章对船舶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目前,长江海事部门正在编制、出版《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分道航行图》等相关资料,并将积极组织宣贯。《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船舶分道航行规则》的实施将有效解决两坝间船舶航路选择多元化带来的船舶航路交叉、会遇频繁等问题,将进一步净化两坝间通航环境,优化通航秩序,进而增进两坝间水上交通安全,提高枢纽通航和运行效率;同时,规则的实施也必将为中、西部地区能源、产品的大进大出提供安全、便捷、快速的水上通道,将进一步促进沿江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繁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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