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公路是公共产品,在国家财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政府为什么还要设立和发展收费公路?
徐文兴18日指出,在现阶段,公路建设所需的资金还难以由各级财政完全承担。《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社会资本投入公路建设是弥补政府投资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
徐文兴强调,公路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归国家所有,收费公路也不例外。收费公路权益无论如何转让,最终都要由国家收回进行统一管理。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