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红)进入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者,给予6万元的资助;100万元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和研发团队……12月18日,辽宁省人事厅出台若干人事人才工作为保增长促振兴服务的政策措施。
100万元支持引进研发团队
鼓励和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和研发团队,凡是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和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且为世界前沿技术或国内空白的重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重大目标产品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能够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项目,省、市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省政府资助每个研发团队100万元,引进人才享受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待遇,属外国籍并作出较大贡献的,授予“辽宁友谊奖”或“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称号。
6万元资助企业项目博士后
四个“百项工程”重点项目承建单位,面向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掌握关键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骨干,对其实施的研发项目进行审查、论证、评估后,一次性给予20至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并在信贷资金担保、工作场所、生活住房、科研仪器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各级人事部门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免费人事代理、工龄接续等服务,并协助解决其落户、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
建设重点区域或主导产业博士后科研基地,扶持有条件的重大项目承建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基地或工作站。继续面向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敞开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凡进入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者,省财政给予6万元的经费资助。
省外高层次人才来辽政策优惠
重大项目承建单位可向政府人事部门申请,选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动作用的人才,公派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著名企业进行专门培养和开展项目合作研究,期限为6至12个月,其费用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
对本人愿意调入辽宁省、用人单位急需的省外高层次人才,省或市人事部门可为其重建人事关系。来辽宁前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工作年限可与来辽宁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来辽宁前在非国有单位工作的,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工作年限。
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所在地、实际工作地限制,自行选择申报受理机关,不受每年评审一次例会的限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随时组织评审,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省人事厅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