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冬
晚报讯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其中公路养路费将取消。
记者今天第一时间连线有关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至明年燃油税正式开征前,本市公路养路费各征收站点仍将继续开展本年度及历史遗留的养路费、通行费历史欠款的清缴、催缴工作。下周,市有关方面将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公路养路费取消后的一系列相关问题。
今天上午,记者以普通车主的身份致电位于龙吴路上的公路养路费第二征稽所,工作人员告诉称,本年度的公路养路费、通行费征缴业务仍在进行中。车主如果还有今年或历史的养路费欠款记录的,最好在年底前结清,如果拖到明年燃油税开征之后再来补交,很有可能因系统关闭而交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