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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液化石油气调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12:30  新闻晚报

  □记者 杨冬

  晚报讯 上海市物价局昨天下发通知,适当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格。

  调整具体如下:供出租车和助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中准价,由现行每升4.70元调整为每升3.70元。根据当前车用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和市场情况,目前最高零售价格统一执行中准价。调整后的价格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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