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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岁老母遭亲子遗弃后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12:30  新闻晚报

  □记者 陆慧 通讯员 刘宁

  晚报讯 为了一点个人私利,不孝子竟弃亲生母亲于街头,最终,83岁伤心老人因心脏病发猝死在旅馆。昨天下午,闸北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弃母案作出一审判决,狠心儿子王扣玛的行为构成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83岁腾老太膝下育有五子二女。 54岁的王扣玛排行老四。 2006年10月,腾老太得到27万元动迁补偿款。该笔动迁款由王扣玛的弟弟领取,腾老太则随王的弟弟一起生活。去年6月19日,王扣玛找到弟弟,表示要让母亲与其一起生活,并索要补偿27万元,双方发生争执。在派出所调解下,王扣玛承诺将好好赡养母亲,也得到27万元动迁款。

  去年10月11日,王扣玛以对动迁款的数额有异议为由,鼓动老母亲去有关部门反映。他把滕老太送到市政府门口后离开。

  闸北区北站街道获悉后,将腾老太接回暂时安置于旅社内,安排两名社工予以照料。但老人的其他子女均以腾老太的动迁款在王扣玛那里为由,不愿领回老人。就这样,腾老太一人在友放旅社孤独生活了80余日。今年1月5日,腾老太因心脏病突发猝死。

  6月20日,王扣玛被刑拘,于9月26日被闸北检察院起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扣玛在将年老的母亲送到人民广场市政府门口,以买烟为借口将母亲丢弃后离去,并在其后的80余日内,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寻找措施,应认定其有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

  他和母亲共同生活,是直接义务人,首先应负有法定扶养义务,但其为牟取更大利益,将母亲丢弃,遗弃动机卑鄙,造成老人无人扶养、心情郁闷并因病猝死,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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