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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一商场遭遇“诈弹”惊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13:38  深圳晚报

  

沙湾一商场遭遇“诈弹”惊魂
现场外景。
沙湾一商场遭遇“诈弹”惊魂
▲警方使用搜爆犬全面搜索。

  本报记者余海洪摄影报道 昨日,一名歹徒利用手机短信向龙岗区沙湾老街一家家私电器商场散布恐怖信息,声称在商场内暗藏了炸弹,进行敲诈勒索。龙岗警方紧急搜爆6小时,同时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在9个小时内成功地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警方表示对于这类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警方将严厉打击,发案必破,严惩不贷!

  现场:“诈弹”惊魂

  昨日上午11时20分,市民林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电话称,1个小时前,沙湾老街上的景隆金海马家私电器商场突然暂停营业,紧急疏散了商场内的员工和购物群众。与此同时,五六十名民警和保安员在商场左右四五十米长的街道上拉起了警戒线。听说是商场内被人藏了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记者火速赶到时,长长的警戒线外已经站满了围观群众。许多搜爆民警在该商场门口进进出出;身着蓝色制服的治安巡防员在外围警戒。气氛紧张。

  蔡先生是在商场内购物时被疏散出来的,他告诉记者,该商场在沙湾老街已有20多个年头,商场的老板姓康。当天上午10时左右,康老板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手机发来的短信,内容是说已在商场暗藏了炸弹,商场必须交出3万元钱,否则就将引爆炸弹。康老板收到诈骗短信后,当即报了警,进而前往派出所协助警方展开了调查。

  警方:搜爆确保万无一失

  在搜爆现场,龙岗公安分局指挥处副处长占小明告诉记者,当天上午警方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数遍地毯式搜查,商场内没有发现爆炸物。为防万一,警方继续深入进行搜索。据现场情况判断,案犯的目的是通过发恐怖信息,对商场进行敲诈勒索。“无论是真的有爆炸物,还是假的有,对于警方来说,都要认真来打,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占小明同时表示,对于此类散布恐怖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也是非常大的,只要出现,坚决打掉,每案必破,决不手软。

  下午4时,查爆民警在利用人工仪器和搜爆犬对案发商场反复进行地毯式检查之后,商场内没有发现爆炸物。萦绕在现场所有人心头的疑虑和不安彻底打消,警报解除。商场随后恢复了正常营业。

  案破:彭某在东湖公园就擒

  就在案发现场的沙湾老街群众松一口气时,在另一战场上,龙岗警方正在马不停蹄地采用多种侦察手段,紧张、快速地缩小包围圈,锁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当晚6时30分左右,喜讯传来,警方采取先进的侦察手段,仅用不足9个小时的时间,就在东湖公园内将该案的犯罪嫌疑男子彭某抓捕归案。经查,现年32岁的彭某来自广东博罗,自2005年至今年11月中旬,在该商场担任营业员。因他经常在商场内小偷小摸,后被商场开除。彭某为此怀恨在心,竟采取了这一散布恐怖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手段,进行报复。然而,终归没有逃脱法网。

  据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彭某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虽然彭某没有真的在商场里放置炸弹,但是,他还是疑似与爆炸罪有关,与危害公共安全有关。这是因为,他实际上是在敲诈勒索,他毕竟在情节上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属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将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报料人林先生持有效证件到本报19楼领取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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