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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黑衣帮”帮主 被判入狱1年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13: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靖)今天上午10时15分,平日里在学校和小社会里叱咤风云的少年帮会“黑衣帮”帮主18岁的小李,被海淀法院判决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同案犯小孙、小贾、小齐、小曾和小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年、1年6个月、11个月和1年。

  法官当庭建议被告人家长们反思一下教育方法,并告诫其他孩子的家长。判决后,法官让5名青少年回头与父母再见一面。相对于几个孩子的较为平静的表情,几位母亲早已按捺不住悲伤的心情,哭喊着“儿子”或孩子的小名,几乎要扑上前去拉住孩子。家长们不愿意在媒体前曝光,一位母亲嚷着:“不就是孩子打架嘛!”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据了解,“黑衣帮”的未成年有组织犯罪团伙中,绝大多数是在校的中学生、其间还掺杂了一部分社会青年,最庞大的时候发展到50多人,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4岁。帮内成员谁要是受欺负,其他人便帮他出气。

  据被告人小孙说,今年5月28日中午放学后准备去吃饭,在某中学校园内看到高二同学小朱往前跑,多看了两眼,一会儿小朱回来说:“看什么看!”小孙说:“看你怎么了。”说着他们便动起手来,后被同学拉开了。小孙很生气。经法院查明,小孙打电话告知小贾自己被欺负了,希望帮忙出气。一小时后,小贾纠集小曾、小齐、小范、小李,同时小李又纠集“孝义堂”(又称“黑衣帮”)多名成员手持砍刀、棍棒、砖头等物,在海淀某小区小花园内殴打小朱,致其全身多处刀伤,左拇指伸拇长、外展拇肌腱完全断裂,左拇指伸拇短肌腱不完全性断裂,经鉴定为轻伤。

  法院认为,六被告人在学校周边持械故意伤害学生身体,且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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