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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在西宁等地全面推行社区家庭医生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17:4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从2009年开始,我省将在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三市全面推行社区家庭医生责任制,建立契约式家庭责任医生工作机制。西宁等三市社区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家庭医生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

  省卫生厅妇幼和社区卫生处处长柳玉香:

  出录音:(制度推行后,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转变“坐堂行医”的传统工作模式,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按照每50—60户家庭设置1名家庭责任医生,通过建立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社区卫生工作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使每个家庭和居民都拥有自己的医生。)录音止

  柳玉香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通过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方式,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管理服务。

  出录音:(社区责任医生还将在建立和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向自己的“管片”发放家庭责任医生“健康服务联系卡”,公开联系方式及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咨询等服务项目和内容,并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全面、连续、有针对性的全程疾病干预和家庭健康管理。)录音止(作者:韩晓红 达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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