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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起参合农牧民出院当天就可报销医药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17:4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从2009年3月开始,我省将在全省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工作,参合农牧民出院当天就可报销医药费用。

  医药费用垫付直报是指参合农牧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由个人按实际缴纳医药费用,在当次诊疗活动结束后,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补偿规定给予垫付报销,并定期与参合农牧民所在县合管办结算所垫付的费用。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李秀忠:

  出录音:(参合农牧民住院时,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医疗救助对象要提供医疗救助证,在省级和州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还需提供县合管办开具的转诊证明,因急诊直接到省、州级医院住院的,应在入院5日内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手续。)录音止

  我省从2003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已经基本建立了与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了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农牧民参与的管理体制以及基金封闭运行、专业审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在减轻农牧民医药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保障农牧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农牧民参合率达96.5%,累计受益人口达到763.1万人次,补偿医药费用达5.78亿元。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李秀忠:

  出录音:(全面实行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工作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简化参合农牧民医药费报账程序,为参合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三是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建设,更好地为农牧民提供服务。)录音止(作者:韩晓红 达海莹)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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