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记者昨日从省劳模评选委员会获悉,2009年,我省评选命名表彰1000名河北省劳动模范,其中职工劳模800名,农民劳模200名,10名特等劳动模范。在今年的评选中,首次提出农民工劳模的评选比例不低于职工劳模总数的10%。
■农民工劳模比例提高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今年我省职工劳模增加了100名,农民劳模减少了100名,并首次提出农民工的评选比例不低于职工劳模总数的10%。
据介绍,我省今年所做的这种调整,与近年农民工数量的大幅增长有极大关系。有统计显示,2007年我省农村劳务输出达到626.9万人。
■名额分配向一线倾斜
据介绍,2009年我省劳模评选仍向一线工人倾斜,要求企业职工所占比例不少于55%,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企业职工劳模总数的60%,企业负责人所占比例不高于企业职工劳模总数的20%;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所占比例不超过35%;农民工所占比例不低于职工劳模总数的10%。
■未完成节能减排不得评先
据介绍,在此次劳模评选否决条件中,增加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等要求。明确规定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获得“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对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领导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在12月31日前成立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选机构,尽快启动2009年劳模推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