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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交通和车辆收费将全面清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2:00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介绍,为确保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项收费,将制定配套文件,取消上述六项收费;清理取消越权出台的收费;重新公布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措施。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还将清理取消越权出台的收费。各地区、各部门越权出台的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和建设有关的各类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重新公布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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