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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火机和液体乘机暂缓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2: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 陈荞)中国民航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发布紧急通知,原定于从今天开始,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飞机“解禁”的规定暂缓实行,旅客依然不能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国内航班。

  17日,民航局发布消息称,旅客乘坐飞机时,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

  昨天,民航局又发布公告称,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民航局决定暂缓执行17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旅客出行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仍按照2008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民航〔2008〕2号)、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民航〔2008〕3号)执行。

  ■马上就访

  办登机手续人员会事先提醒旅客

  昨天下午,首都机场表示,机场方面已接到来自民航局的通知,要求暂缓执行有关解禁规定,具体什么时候再允许携带液体物品和火机,机场还需等待民航局的通知。

  一位民航业内人士透露,民航局的这个通知很突然,因通知内容变化太快,许多旅客肯定会因不知情而携带相关物品,会给机场方面带来一定麻烦。

  国航地面服务部相关人士昨天也透露,国航地服部门是在昨天下午5时左右接到民航局发的电报,内容与民航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相同,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国航地面服务部已经将通知内容传达到了一线工作人员,办理登机手续的工作人员在旅客办理登机手续时会事先做相关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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