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彬)记者昨日从西北民航管理部门获悉,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改委、国家民用航空局已发出通知,从25日起,大幅度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据了解,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