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12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龙源 实习生 汤旖)省党代会代表可以就省党代会和省委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向省党代会和省委提出质询。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印发《湖南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借鉴浏阳、衡南的试点经验
“实施办法”总结和借鉴了近年来我省浏阳、衡南等县市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试点经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实施办法”规定:省党代会召开期间,一个代表团或10名以上(含10名)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质询,大会主席团负责受理质询,并决定由受质询单位答复;省党代会闭会期间,省党代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提出质询,省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代表的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受质询单位答复。
承办单位3个月内书面答复
“实施办法”规定,省党代会代表每届任期与省党代会当届届期相同。代表在省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省党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其主要方式包括代表提案、提议、质询、询问、视察和调查研究、联系党员和群众、参加民主评议、征求意见、通报情况和列席会议等。
代表提案应一事一案,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承办单位应该及时制定办理方案,部署办理工作,并于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同时抄送省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机构。
省党代会代表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电子邮箱、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以及在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接待基层党员、群众等方式,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决议、决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省委将组织党代表集中培训
“实施办法”规定,代表参加省委和代表组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保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省委组织部将设立省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代表开展活动,做好代表日常服务等有关工作。
“实施办法”提出,省委常委到基层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应注意听取省党代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应加强与省党代会代表的联系,原则上每位代表都应有委员联系。省委将有计划地组织省党代会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代表在一个任期内至少培训一次。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实施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发挥省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更好地实现我省富民强省战略,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稿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