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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拟改退休年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2:5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广州消息 据《新快报》报道,记者前日了解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最大变化,是针对退休年限的变革。方案规定:本月31日前,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而此前,广东一直沿用“男60,女55”的退休年限。《意见》指出,要妥善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与安置。此前,广东实行的退休年限规定是: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新方案则规定: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个别接近上述年龄,且工作年限满20年,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意见》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随之改革,制定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新办法将遵循“保障待遇水平不下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共同负担,单独建账,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外,还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原则,解决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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