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19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情况,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汪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在广东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国务院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中央对我国改革发展在新起点上的新部署,是中央对广东改革开放30周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的充分肯定,是中央对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提出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纲要》明确了珠三角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强化了珠三角地区继续推进科学发展的动力,开辟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广阔空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广东和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纲要》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广东继续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进一步展示我国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下转A7版)

  (紧接A1版)有利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整体经济素质,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粤港澳三地经济社会文化融合,确保“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纲要》,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省和珠三角地区战略定位的重大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和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重要部署上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纲要》列入明年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全面理解《纲要》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纲要》的实施。要根据《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目标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和专项规划,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尽快落实先行先试的政策。要建立实施《纲要》的长效机制,成立省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纲要》的组织实施,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评估活动。要切实加强对《纲要》的宣传,提振国内外投资者对广东的信心,为推进全省和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传达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意见,强调要把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明年我省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政法工作的权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积极探索发挥各级政法委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能力、统筹能力和监督能力。

  会议传达了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意见,强调要继续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力度,明年将逐级组织对党政领导班子进行落实责任制的考核。

  会议听取了关于依法治省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从明年起,把每年12月的第一周定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进一步加大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会议决定省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于明年1月上旬在广州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岳宗)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