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李钢 通讯员马伟锋)广州市荔湾区辉洋苑的300余户业主拿到裁定书后松了一口气,他们从开发商处购买的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或预售证登记手续的房屋得到了法院的认定,只要按期交齐房款,法院将对300多户被查封的房产予以解封。对于尚未缴清余款的,法院认为业主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并已实际使用其所购房产,且对未办理房产证和产权过户登记并无明显过错,因此在将其未付购房款缴至法院后,视为付清全部购房款,解除查封。
辉洋苑小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去年5月18日,开发商把卖给业主们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到期,银行要来收楼,400多户的房子被查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