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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仍领6年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4:55  大河网-河南商报

  1998年,时任浙江瑞安莘塍镇镇委书记的蒋良荣,以非法行贿手段在换届选举中当选瑞安市副市长。东窗事发被降职为瑞安市交通局副局长后仍心有不甘,2002年底又因受贿罪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5年。令人不解的是,蒋的公职仍保留,不上班也能照样领6年工资。

  近来,记者在瑞安市交通局财务室看到一份2008年12月份的工资表,上面显示,蒋良荣的实发工资总额是1044.55元(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保留职务津贴、津贴补贴等)。一名财务人员告诉记者,自从蒋良荣判刑以来,工资额一直是这样,没有调整过。

  也就是说,蒋良荣已经领取了7.2万余元“逍遥钱”。

  蒋良荣因行贿受到处分,不思悔改,降级使用期间收受贿赂,因犯受贿罪被判缓刑后,仍然被保留了公务员身份,但他长期不上班,照样能够按月领取工资“吃空饷”。针对这个怪现象,当地不少干部群众提出了质疑,认为“从严治政”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那么,蒋良荣本人又有怎样的说法呢?记者几经努力,未能联系上蒋良荣本人。当地一名律师告诉记者,蒋良荣如今是名商人,在外面到处跑。“听说他先是在上海,后来去了青岛,在搞房地产开发。”(据《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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