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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客运车内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5: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彭鹏 通讯员沈佳报道:元旦、春节将至,昨日,省物价检查所决定在全省开展公路交通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春运期间,各类客运车辆必须明码标价,违规者最高罚款5000元。

  据介绍,公路交通客运价格连续两年位居群众举报投诉第一位。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客运经营者“先上车后补票”,站外售票价格涨幅过高;跨省、跨地区票价不一致等。

  省物价局检查所所长李国民指出,今年,物价执法部门要求各公路客运公司必须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基准票价、上浮幅度和现行票价表。任何旅客运输经营者都不得随意涨价或超过规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价格,任何部门都不得向旅客运输经营者乱收费。凡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经营者,最高可罚50万元。

  与此同时,春运期间,各旅客运输经营者如果要上调客运价格,必须严格按照省规定,并提前15天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上涨幅度不能超过30%。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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