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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暂住证让苏北包工头“开了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5:47  钱江晚报

  陈凤华43岁,江苏泰州人,杭州一家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今年上半年,他到处打听买什么车好。小创业者往往选择实用的面包车,他的目标却是20万左右的SUV。后来才知道,他手上常有八九套房子同时开工。

  老陈2003年来到杭州,先前在北京干了四年,每年办一次暂住证。他觉得杭州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很正规,也很严格。“杭州查证是协警上门查的,有时候晚上会把你的门敲开。北京主要在路上查,特别是有大活动的日子。”

  老陈手下有近十个工人,每人的暂住证都是他去办,费用也由他出。虽然协警会上门收资料,办好了也会送上门来,但总归是笔开销。本以为他会有些怨言,没想到他却说“蛮合理的”。

  原来,去年夏天,老陈在城北的出租房遭贼了。警察查案的时候,问他办过暂住证没有。“他把我的名字往手提电脑里一查,我的照片、地址、出生年月都出来了。”

  虽然最终小偷没有抓到,但这番“开眼界”让老陈很震撼。“我第一次办暂住证时心里很不舒服。但从那以后我理解了,暂住证还是有必要的。至少万一你人不见了,警察还可以去你老家告诉家里人一声。”

  浙江实行暂住证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1995年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意图是在当时的“民工潮”背景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在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同时,也对社会管理和治安稳定带来了压力。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透露,近年来浙江省抓获的各类刑事作案人员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逐年上升——1994年为35.7%,2007年已是69.1%。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流动人口管理科科长王晓明认为,流动人员违法犯罪高发,管理手段的缺乏是重要原因。当前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已不仅仅是治安问题、户口问题,而是一项庞大系统的社会工程,牵涉公安、计生、劳动、卫生、教育等各个职能部门。目前这种主要依托公安部门、以治安管理为主,缺乏服务内容的暂住证制度,显然已不适应形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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