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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加罚款一共6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5:53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明钢)记者昨日获悉,市城市绿化管理处18日向私自砍伐深国投广场周围绿化带的责任单位发出处罚决定书,罚款28万元,加上赔付款,共计近62万元。

  12月5日夜至6日晨,园林工人深夜巡逻时,在深国投广场周围绿化带发现四五十名男子砍伐景观树。砍树者见事情败露,强行开车逃离。事发后,本报予以追踪报道,先后刊发多篇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市长许宗衡要求严查。

  迫于舆论压力,肇事方凯德侨香商用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人员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承认砍树是他们所为。12月9日,市城管局就砍树事件向该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砍伐乔木近百棵,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2条,限该单位3天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该公司有关人员签收了处罚告知书。

  12月10日,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执法人员会同该片区养护公司及肇事公司代表,到侨香路树木被砍现场,逐一清点被砍树木数量。12月12日,凯德侨香商用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开向全市人民致歉。致歉信中说:“近期,在我公司委托一家施工单位对深国投广场周边农林、侨香路段绿化进行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该施工单位擅自对相关树木进行砍伐迁移,造成数十棵树木损失。整个事件引起媒体关注,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我司深表歉意,恳请市政府、全市人民原谅。我司将积极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接受处罚,尽快恢复原有绿化。”

  市城市绿化管理处负责人昨日表示,他们已于18日向该公司发出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公司28万元罚款,并赔付树木迁移等相关费用。据介绍,按要求,该公司需尽快交纳罚款,并将交款凭据送到市城管局绿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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