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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仍然不能带上飞机(CFP供图)
中国民用航空局昨天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民航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的公告》。
民航局:新规定暂缓执行
就在前两天,民航局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公告内容包括:旅客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经过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同时,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
然而该公告发出才过了不到3天,国内各机场还未来得及执行安检新规,昨日民航局又紧急发出公告称该规定将暂缓执行。公告称,因为临近春节,为了保障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及民航运输的安全,民航局决定继续按照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的内容执行。
双流机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双流机场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将严格按照民航局最新的规定来执行,并做好旅客的相关解释工作。双流机场的“禁液禁火令”一直实施得很顺利,旅客也很配合。
国家民航局于今年3月14日和4月7日先后发文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对此,一名经常乘坐飞机的成都企业工作人员毛先生表示,“禁液禁火令”已经执行了很久,自己也习惯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自己也不会觉得麻烦。 记者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