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学良张慧琳 记者 滕韶华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 19日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 12月5日— 18日,我省已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扩大内需投资预算数批,资金总量23.87 亿元,涉及保障性廉租住房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6大类,千余个项目。省财政均已于收到资金当日,全部拨付到项目所在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并专门制定5项使用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扩大内需国债资金拨付进度,省财政厅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应急程序常态化,每次收到中央资金文件后,都随即拨付,确保实现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当日“零”滞留。截至12月18日,省财政已拨付扩大内需项目资金 23.87 亿元,其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1 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 12.2 亿元;高速公路建设 1.1 亿元;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 1.49 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6.87亿元;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及服务业项目 1.2 亿元等,全部于中央预算下达当日拨付至项目所在市和省直有关部门。
我省财政部门出台5项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从项目建设前期就注重加强资金源头督查,防止项目预算不足、资金来源未落实、资金规模留缺口、项目建设工期拖长等问题。同时,通过财政超收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