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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下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费1102万元,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为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根据省财政厅青财社字【2008】1082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下拨各区(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费1102万元,其中伤残抚恤补助费644万元,死亡抚恤补助费84万元,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372万元,老党员生活补贴费2万元。
目前,抚恤补助费正在发放当中,优抚对象将陆续领到抚恤金。(作者: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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