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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又无保获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9: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台北地方法院18日针对陈水扁案再度开羁押庭。检察官和陈水扁的律师激辩5个小时后,3名法官裁定将扁无保释放。特侦组可能将再次抗告。

  18日,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和陈水扁的律师激辩5个小时后,审判长周占春等3名法官认为,扁犯罪嫌疑重大,也曾干扰检方办案,但没有逃亡或与证人勾串事实,仍然裁定无保释放,但限制住居并限制出境、出海。曾被收押32天的陈水扁,暂时可以自由之身,站上法庭为自己辩护。

  法官至深夜10时许裁定释放陈水扁,审判长周占春等3名法官也认为扁确曾骚扰证人及检察官,因此除了原本“不得挟群众力量影响审判程序进行”的但书外,又附加一项“不得对证人,办理本案侦查、审判之公务员或其家人的身体或财产实施危害,或恐吓之行为”,也就是说,扁若违反这两项规定,仍会被法官收押。

  因此,陈水扁和律师讨论20多分钟才离开法庭,他不仅表情紧张、脸色也有点苍白,仅低调说:“谢谢大家关心。”扁办18日深夜临时通知,暂缓举行19日下午的记者会。

  据《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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