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闵丹 严文郁 记者 李广军)因抓捕歹徒英勇献身的娄底谭静宇烈士被害一案于18日下午在娄底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娄底中院以被告人钟伦慧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被告人钟伦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范会龙、钟伦庆、钟仁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另查明,钟伦慧、范会龙、钟伦庆、钟仁贤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单独或者共同在冷水江市、娄底市两地城区实施抢劫犯罪13次,共计抢劫22名被害人的现金、手机、金器等可计算财物达15000余元。宣判后,被告人钟伦慧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