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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2009年最低日均工资将提高4.6%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09:5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于昕怡):墨西哥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委员会19日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墨西哥全国最低日均工资将提高4.6%。

  墨西哥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此次调整将全国分成3个区域,按不同标准提高最低日工资。其中,包括首都墨西哥城和墨美边境的蒂华纳、华雷斯在内的几个城市,最低日工资将从52.59比索提高至54.80比索;包括蒙特雷和瓜达拉哈拉在内的一些大城市,最低日工资将从50.96比索提高至53.26比索;其他绝大部分城市的最低日工资将从49.50比索提高至51.95比索。

  同一天,墨西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该国11月的失业率达到了4.47%,远高于10月份的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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