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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老农胜了官司难要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2:53  燕赵都市报

  □价值两百万的判决书9年难执行

  □执行庭的庭长已换了好几任

  □维权9年如今却陷入法律困境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邯郸市峰峰矿区薛村村民手中一纸价值百万的判决书遭遇维权法律困境,9年的时间历经多任执行法官,明明白白的案件就是难以执行。

  ■150万承包了个非法煤矿

  陈致富是峰峰矿区大社镇薛村村民,今年67岁,9年前他和薛村村委会发生经济纠纷打起了官司,最终老陈获胜。但是,9年过去了,至今价值百万的判决书还留在家中,“当年我打这场官司的时候58岁,现在都67岁了。9年的时间光是执行庭的庭长我就经历过好几任,可就是没有办法执行下来我的案子!”

  1996年9月,当时的薛村村委会公开发包村集体的小煤矿,条件是期限3年,每年50万,承包金一共150万。陈致富响应并获得承包权。接手煤矿后,老陈前后又投资38万元开始抽水并整修巷道准备出煤。就在一切就绪准备生产的时候,当地政府表示该煤矿无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开采证。证照不齐属于无证煤矿,依法予以取缔。

  煤矿取缔后,老陈一纸诉状将薛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承包款并赔偿投入和损失。1999年5月9日峰峰矿区法院做出判决:认定陈致富与薛村村委会所订承包合同无效。要求村委会赔偿老陈经济损失共计220余万元。

  ■两百万赔偿款9年难讨回

  “法院的判决下来后,对方没有上诉,但就是不履行判决,说是没钱。”以后数年,老陈频繁往返法院和村委会之间讨要自己的费用。一次偶然的机会,老陈查出薛村村委会在邯郸市荣喜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厂)有股份近500万元。“以为这次没有问题了,向法院提供执行就行了,可还是没有执行成,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说起这个难题,老陈一脸愁容。

  蹊跷的是,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薛村村委会和当地这家钢厂的合同经历了两次变更。首次承包合同是1995年,在承包金额上写明3年钢厂向村委会缴纳利润500万元。2000年合同经过变更承包金额大幅降低,15年共计120万。2003年合同再次发生改变,不仅承包合同变成了合股合同,收益也成了每年固定50万元,其中村委会有20%的股份。

  1995年担任薛村村支书的张志峰表示,这个钢厂本来属于村里的集体企业,一开始由个人承包,经过数年的发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但是集体的资产却反而不断缩水,现在企业成为个人占80%股份的企业。

  ■判决执行陷入法律困境

  记者在峰峰矿区法院采访,对方表示村委会在钢厂的股份可以执行,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老陈要主张村委会在钢厂的股份,钢厂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转让权。

  随后的变化让老陈更加苦恼,2008年8月份钢厂的负责人将薛村村委会告上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双方5年前签订的合股联营合同无效,要求法院认可双方为借贷关系,而非合股经营。8月31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确认钢厂和村委会之间签订了5年的合股合同无效,村委会没有上诉。

  “对方这个法律手段等于把我执行的路都给堵死了,他先合同无效,然后以起诉村委会为由将500万的资本做了诉前财产保全。等于我又没有任何资产可以执行了。”陈致富苦恼地说,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将这个官司进行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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