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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3:21  重庆时报

  根据燃油税费改革,需要安置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人,一是养路费等六费稽征人员,主要是事业编制内人员;二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人员,以合同工为主。

  离2009年1月1日燃油税征收已经开始倒计时,近10万原养路费稽征人员的安置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单独的公务员考试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编制内人员“将主要在交通系统内部消化”。学历比较低、年龄相对较大的人员主要在交通系统内部解决。按照公务员相关法律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必须通过统一考试,这部分人员通过考试的难度比较大。而学历较高,年龄较小的,内部消化不完的,可以分流到税务部门。

  如果按照普通的公务员考试,竞争将会异常残酷,据相关部门统计,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淘汰率高达98.7%。不过,上述知情人士却告诉记者,这批人员进入税务部门是单独考试,远没有普通的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

  “我们会制定基本原则,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操作。”

  收费站人员安置有两种办法

  除了上述养路费稽查人员,对于这次部分取消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安置思路大致有两种办法:在合同期内的转岗到新增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劳动合同不会因国家政策变化提前截止。合同期满后,将根据各地人员需求情况,灵活掌握是否续签合同,这种合同期限一般在两到三年左右;属于事业编制的,转入公路管理机构。

  对于二级公路收费问题,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五年内基本上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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